男子以“裸貸”為名對女孩實施敲詐 被判刑6個月
皮思聰今年24歲,兩年前在新浪微博發布了放貸款信息。2017年1月17日,他收到女孩包某求助借款的私信。通過微信聊天,皮思聰得知包某在湖南長沙某房產中介公司上班,想借4000元。聽包某說她之前多次借過錢,皮思聰認為她借了錢也還不起,便問她能不能接受“裸貸”。包某想了想,同意了,將借款金額提高到2萬元,并按要求發了幾張她的裸照給皮思聰,同時,還將自己的住址、家人的聯系方式,以及兩個朋友的聯系方式也發給他。
皮思聰說借2萬元需要2000元的保證金,包某通過微信轉了2000元給他。收到錢后,皮思聰又要求包某寫下一個“借條”,內容是“借條,本人包某今日2017年1月20日借皮思聰貳萬陸千元整,保證2018年1月19日還清欠款,此據簽字后生效,丟失不補,復印無效”。寫完欠條后,皮思聰要求包某將借條郵寄給他,包某沒答應,皮思聰便要包某將欠條拍照,通過微信發給他。之后,皮思聰將包某的微信拉黑了。
微信聯系不上皮思聰,包某又通過手機短信聯系。皮思聰回復說包某沒有按照他說的流程走,2000元的手續費不退了,裸照他也不會對外公布。包某信以為真,以為事情到此為止了。
2017年2月27日,皮思聰沒錢了,便想找包某要。他用之前的微信號,將包某移出黑名單,給她發了之前的欠條圖片。包某收到信息后,問是什么意思。皮思聰要求包某打2200元給他,說她借了2萬元錢,分期還的話每月2200元。包某說自己并沒有收到過皮思聰的錢。皮思聰說:“白紙黑字,你別讓我真的做點什么不好的事,明天前至少給2200元。”
包某擔心裸照泄露,只好答應給錢,但提出當面給。兩人約好在長沙某小區見面。2017年2月28日,皮思聰在小區外面等包某時,接到報警的警察趕到,將他抓獲。
6月6日,皮思聰被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承辦檢察官提醒,不要為了自己不切實際的消費而盲目借款;如果要貸款,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提高安全防范和風險意識,遠離“裸貸”;一旦被敲詐,要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