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僑報:如何讓該“下”官員真正“下”得去 瀘水夜可涉
中新網7月31日電 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公布并印發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要求建立官員“能下”的機制。對此,美國《僑報》日前刊文稱,官員“能下”是整頓吏治的一個手段,而整頓吏治的目的則在于推動能夠推進的改革,這就要求除了堅定地“下”掉該“下”的官員,還要給予善于創新、勇于突破的官員足夠的空間,形成寬嚴相濟的氛圍。
文章摘編如下:
官員“能下”是治國所需,也是民眾所盼。李克強在今年兩會報告上就曾表示要大力整頓庸官懶政,此次《規定》的出臺明確了要“下”官員的范圍,疏通了官員“下”的渠道,為最終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機制打下了基礎。
建立官員“能下”機制,完備的制度必不可少,嚴格的執行相關規定更是重中之重??己耸菦Q定官員升降職的依據,要嚴格官員升降就必須從嚴格考核開始。很多地方的考核都流于形式,考核結果大都是“皆大歡喜”,不但庸官、懶官,甚至連“裸官”都能在考核中蒙混過關,這樣的現象不除就不可能找出哪些官員該“下”。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對該“下”的官員嚴格執行《規定》,這樣才能使該“下”的官員真正“下”得去。
官員“能下”只是整頓吏治的一個手段,而整頓吏治的目的則在于推動能夠推進改革、作風清廉的“改革促進派”的形成,這就要求除了堅定地“下”掉該“下”的官員,還要給予善于創新、勇于突破的官員足夠的空間,鼓勵他們進行改革嘗試,從而形成一種寬嚴相濟的氛圍。
在《規定》的具體執行中還需要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執行和監督機制,最終把官員管理納入法治軌道。(鐘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