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司法改革脫胎換骨 嚴防“燈下黑”
中新網3月15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3日聽取了“兩高”報告。在報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曹建明均以較大篇幅,闡述了司法改革的進展和今年改革任務。對此,澳門日報15日社論表示,通過改革,內地司法機構正脫胎換骨,展現出新的氣象。
文章摘編如下:
在今年的報告中,周強用了“從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字眼,表明了法院“痛定思痛”后,要嚴格扎緊制度牢籠、從根源上防范冤錯案件的決心。
近年來,平反重大冤錯案,已成內地司法領域一大亮點?!吨袊ㄔ旱乃痉ǜ母铩钒灼@示,2013至2015年,內地各級法院糾正包括浙江“張氏叔侄案”、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等冤錯案23宗,2014年以來受理申請國家賠償案金額達1.13億元人民幣。
面對冤錯案,平反不是目的,防范才是根本。為此,去年“兩高”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法院的改革措施達65項,檢察機關的改革措施有12項。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建立“開大門、關后門”的制度。
過往,打官司往往變成“打關系”,“案件沒進門、兩邊都托人”,更有甚者“吃完原告,吃被告”。找關系,嚴重影響了案件公正處理、造成裁決不公現象,這是影響司法公正的一大頑疾。針對這一問題,去年三月,中央出臺了兩項規定,嚴禁領導干部和司法內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為法官、檢察官排除內外部權力干擾、不當干預建立了隔離帶、修牢了籬笆墻,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更集中通報了一批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典型案例,共7宗20人,嚴肅追究了涉案人員的責任,起到了殺雞儆猴的作用。

3月13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將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中新社記者 金碩 攝
為“開大門”,內地法院于去年五月起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變審查立案為登記立案,截至去年底,內地各級法院共登記立案994.4萬件,同比增長近三成,當場登記立案率達九成五。中國社會千百年來的“打官司難”問題得到根本解決。
針對審判中存在的行政化、層層審批、權責不清等問題,去年九月,最高法發布了《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通過這一改革,法官要對案件終身負責,不僅解決了過去審判權力機制不科學、司法責任不明確的問題,而且形成倒逼機制,讓法官從接案開始就嚴格按法律規定,實現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從而減少冤假錯案發生。
去年,內地司法機關加強反腐,清除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落馬最引人矚目。此外,最高法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干警14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干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0人,對575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干部進行黨風廉政問責。內地檢察機關去年查處了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65人,同比上升一成五,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4人,有效防止“燈下黑”。
此外,內地法院全面深化司法公開,推進陽光司法,建設“三大平臺”: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和執行信息公開平臺。信息公開了,民眾看得見了,才能從制度上消除暗箱操作和司法權力尋租的空間。
正如周強在報告中指出,當前法院仍存在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統一;一些法官法治信仰不強,司法作風不正,違背職業道德,違反黨紀政紀甚至徇私枉法等問題。要徹底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將司法改革進行到底。
為此,最高法和最高檢今年將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試點,包括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探索刑事訴訟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刑事速裁程序試點;增設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繼續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深入推進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試點等。相信通過一系列自我革命,司法機關定能重樹形象,讓廣大民眾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