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時報:中國反腐向基層強勢推進
中新網4月22日電 法國《歐洲時報》22日刊文指,中共十八大以來加大反腐,強調“打虎”與“拍蠅”并重,一大批“蒼蠅”和“蛀蟲”已經受到嚴肅懲處。文章提出,中國要厚植于民意,將反腐強勢向基層推進。
文章摘編如下:
中共十八大以來,反腐不斷加碼。從海外華埠的視角來看,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首推的自然是轟轟烈烈的“打虎”行動,不斷落馬的“大老虎”讓民眾大呼過癮;其次就是直面反腐過程中復雜關系的處理,積極回應反腐與經濟、反腐與法治等外界關切;第三則是連出重拳力推制度反腐,不斷完善與反腐相關的法律法規、準則條例、執行機制等;第四則是反腐注重國際合作,以“獵狐行動”、“天網行動”為代表的海外追逃取得很大成效。
不過,在多次旁觀“大場面”之后,亦有一種聲音逐漸興起:打虎、追逃這樣的反腐大戲的確很熱鬧,但這和民眾的切身利益似乎有點距離。于是,諸如“反腐沒收的贓款怎么處理”這樣的叩問多了起來,更多的則是“如何進一步懲治身邊的腐敗”這樣的追問。
任何一項改革,最終的衡量標準必然是民眾是否能夠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反腐也不例外。因此,在省市縣鄉“領導班子”換屆之際,中國將反腐強勢向基層推進,既是對上述關切與詢問的回應,更是要增強普通民眾在反腐過程中的“獲得感”。
實際上,中國這一輪反腐也一直強調“打虎”與“拍蠅”并重,一大批“蒼蠅”和“蛀蟲”已經受到嚴肅懲處,在中紀委的官方網站上,每月都會公布多起針對民眾身邊腐敗案例的處理。
諸多案例表明,將反腐強勢向基層推進的必要性,并沒有因基層“處江湖之遠”或者官員層級較低而被忽視。究其原因,除了“基層官員占比最大”這層因素外,一方面是因為,無論“老虎”還是“蒼蠅”,其本質上都是權力的異化,對普羅大眾而言,其自身權益、切身利益是否受到損害,與涉事官員的級別并無太大關系,腐敗的破壞性也不能簡單地用官員的級別來衡量。
另一方面則是由中國地方政治生態的現實決定的--基層雖處在治理末梢,卻處理著諸多重要事務,其間的腐敗可能會直接給民眾個體生活造成重創;“蠅貪”、“蟲蛀”往往更具隱蔽性,若反腐于此薄弱容易形成隱患;基層社會文化有很多特殊性,鄉村人情觀念、家族文化影響都容易模糊權力的界限;“蒼蠅”并不意味著小貪腐,“小官巨腐”的現象已經屢次出現……。
2016年是中國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攻堅階段的起步之年,若任由“蒼蠅撲面”,一切都可能是空話,中國的反腐走到這樣的節點上,就更加要厚植于民意,將反腐強勢向基層推進。